关于设立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的通知
校发字〔2019〕130号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学生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设立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解决学生日益增长的知识、成长需求与管理、服务不充分不平衡间的矛盾,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身心健康,愿意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4.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岗位职责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五、岗位职数
在校本科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设1个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设2个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
六、管理与待遇
1.二级学院负责从本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中选聘,选聘工作方案及人数提前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商定。入选的学生兼职辅导员名单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备案。
2.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负责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培训、指导,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管理和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者及时解聘、更换。
3.入选的学生兼职辅导员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颁发聘书。
4.学生兼职辅导员每人每月领取600元的助管补助(一年按十个月计发),由学生处造册、人事处审核、财务处发放。
河南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