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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5月28日 12:00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发挥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打造我校特色突出、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品牌,激发校园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2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类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推荐类型

1.主题教育 2.校风学风建设

3.校园文化载体建设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5.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6.实践育人

7.理论研究 8.其他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不超过两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报送情况,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项。同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与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演活动。

四、推荐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彰显文化自信,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传承和创新,强化教育引导、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广泛运用校园文化、校风校训等载体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时代精神,彰显我校文化软实力。

3.围绕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审美情趣、精神风貌、思维方式、行为准则、校风学风、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培育、历史文化传统、各类文化设施及文化活动、软硬件文化环境建设等方面,强化使命担当,书写青春奋进之笔,积极探索创新,在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层面形成较为成熟的校园优秀文化成果。

4.突出我校特色,贴近师生实际,以文化人、以文砺人、以文育人,总结实效性强、浸润度高、影响力广的校园优秀文化成果。可为多年来一直开展且目前仍在开展的校园文化成果,也可为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五、推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18年4月—6月30日)。各学院要按照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认真总结工作,凝练品牌,围绕校园文化类型,积极组织申报。填写《河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表》(详见附件),撰写30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并将其与推荐项目的相关成果(如理论研究成果、视频影像资料、图片新闻报道等)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处110办公室。

2.校内评审(2018年7月1日—7月30日)。学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择优上报(2018年8月1日—9月15日)。择优选取1-2项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组织专家进行修改提高,代表我校参与全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展演活动。

六、推荐要求

1.高校校园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本次评选及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有效地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优秀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及展演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丰富内涵,凝练品牌。创新和拓展校园文化建设新思路、新载体、新形式,打造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3.各学院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深化提升校园文化品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坚定“四个自信”,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

联系人:李沐

联系电话:0373-3693015

材料报送:实验楼A段学生处11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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