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22年度校内绩效分配方案
(本办法仅适用于学生处2022年度校内绩效分配工作)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48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类别
依据学校当年绩效工资分配情况,主要分为二类:(一)基础奖励绩效工资;(二)教学奖励。
二、分配对象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发放对象为学生处工作人员及心理教研室任课教师等学校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分配的人员。
三、分配原则
以岗位履职情况分配为主体,以绩效为导向,与考勤结果相结合,分类别实施分配,激励教职工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分配办法
(一)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合并发放。
计算办法为:个人绩效工资=(校发绩效工资÷参与分配人员在岗岗位总系数÷12)×个人岗位系数×在岗月数。
个人实际在岗岗位系数=个人实际岗位系数÷12×在岗月数
在岗月数指一个年度内个人人事关系在学生处的月数,个人人事关系调出学生处,从下月起不在计算在岗月数。
(二)教学奖励
依照学校的发放依据,直接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发放。
计算公式为:个人教学奖励=(教学奖励÷教学总工作量)×个人教学工作量。
重修绩效由参与重修考试工作的教研室人员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岗位系数,参照学校文件规定,管理岗位:正处1.4,副处1.2,正科0.8,副科0.6,科员0.4;教辅岗位:讲师0.7。
(二)教师的教学奖励以教务处核定的数据为准。
学生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