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决定评选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7号)文件要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班级和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的产生,实行申报制,申报的班级要提供事迹材料和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
2.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要在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评选结果;
3.评选结果须在学院、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学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报请学校审批,由学校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认真汇总名单,杜绝出现错字、别字、同音字等问题,班级要用标准名称;
3.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4月4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生处A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5年3月20日
(初审/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