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强化核心、突出特色、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更好地总结工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查找差距,扎实推进辅导员“一讲四促”活动,提升学团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团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安排和组织实施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次考核分学生工作(含辅导员素质能力测试)、共青团工作两个模块,每个模块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数字化评比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理论测试(100分)。测试范围为全体辅导员(含副书记、兼职辅导员)、学生处和校团委全体人员;测试形式实行闭卷考试;测试内容为“中发31号文件”“教育部43令”以及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主要侧重于日常管理工作中应知应会内容。测试结果占总考核成绩的20%。
第二阶段:模块考核(100分)。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新修订),结合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评分,每个模块100分(学生工作考核模块另有加分项和扣分项,共青团工作考核模块另有加分项)。占总考核成绩的50%。
第三阶段:品牌展示(100分)。各学院就学团工作进行PPT汇报,汇报内容侧重于工作品牌和亮点(不超过3个),时间限制5分钟以内,依次汇报,届时将采用现场打分和网络投票形式,对学院品牌进行综合评价(品牌冠名别致,凝炼深刻,突出学团工作特色,简短有力,易懂易记;品牌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有实效;品牌操作性强,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占总考核成绩的30%。
四、考核结果
根据三个阶段综合得分,分模块(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确定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工作考核、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学生工作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报西区实验楼A段110李沐老师办公室;共青团工作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报西区实验楼A段216二楼李鹏老师办公室。
2、各学院请于2019年1月8日下午5时前,将汇报PPT电子版通过QQ传给学生处办公室李沐老师。
3、第一阶段考核定于2019年1月10日在西区实验楼A段二楼学团会议室进行;第三阶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修订).docx
附件2:共青团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doc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