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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6年10月16日 08:32 张华永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学函〔2026〕563 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7 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现组织开展我校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各流程时间节点

1.用人单位项目申请时间为2026年9月 —11月;

2.高校项目对接时间为2026年12月—2027年2月;

3.审核立项时间为2027年3月 —5月;

二、平台及资料获取

就业育人项目六类专项内容、参与条件、申报指南、申请书模板、校企合作协议、结题报告等材料,可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在“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用人单位发布的项目需求可在平台“项目公布”栏目进行查询。

三、申报人账号开通要求

申报人需联系本校辅导员工作平台校级管理员,在辅导员平台“就业育人平台学校个人用户管理”模块添加申请人姓名、手机号、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填报的手机号、证件信息必须与本人学信网账号保持一致。申报人须提前完成学信网账号注册,信息添加完成后,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就业育人平台;已完成信息添加的教师可直接登录平台开展对接工作。

四、协议签订、材料上传与校内备案

用人单位评审通过后,校企双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统一开展项目校内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材料上报。 请于2027年6月30日前将加盖校行政印章的校企合作协议电子版上传至平台。完成签订的申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统筹就业、教学、专业教研室力量,面向合作企业做好政策宣传,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对接省内外用人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谋划培育贴合我校学科专业实际的校企合作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在人才培养、学生就业方面的作用。

重要提醒:请承担第三期、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抓紧推进项目实施,按时结项。

就业育人平台校级管理员:曾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93390


学生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撰稿/曾小果 初审/张华永 复审/李月涛 终审/郭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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