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书院)要对照文件规定,成立本单位评选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评审,扎实做好校长奖学金的材料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的学生予以优先推荐。
(二)按申报类别,规范填报各类申请材料。填报前要审慎阅读有关要求,填报时要实事求是、客观严谨,填报后要逐项逐行核对信息。
(三)各学院(书院)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要在本院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多种形式对获奖学生事迹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校长奖学金的育人导向作用。
二、日程安排
(一)10月13日—25日,各学院(书院)开展初评,每个学院(书院)评选出每类最多1名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校长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参加评选。
(二)10月26日—11月1日,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现场公开答辩环节候选人名单。
(三)11月2日—15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评选,确定本年度校长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表彰。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电子版《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明细表》,纸质版《校长奖学金申请表》1份。
2.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体现《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中全部内容,落款处须有相关组织单位公章,并按照《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填写内容顺序排列。
3.学院(书院)公示材料。
(二)报送要求
10月25日前,各学院(书院)要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中心(实验楼A1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学生处
2026年10月13日
(撰稿/邢晓辉 初审/张华永 复审/冯岩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