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学生评教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实施,学生通过网络教务管理系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
1.各院(部)是学生网上评教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各院(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批次动员,传达至每个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杜绝代评现象。
2.各院(部)要积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价。
3.有条件的院(部)可以有组织地安排本院(部)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二、评教安排
1.学生网上评教。2012年5月21日----2012年6月1日全天开放。由于评教规模大,参与学生多,网络可能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上网评教。
2.成绩统计。2012年6月2日----2012年6月8日,教务处受理教师和学生举报,统计学生评教成绩。
三、参评人员
各院(部)全日制在校生。新科学院学生不参加本次评教。
四、其他
1.学校不再具体安排各院(部)的评教时间、地点,参评学生自行安排。
2.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评价,教师本人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请同学们以正常心态客观、公正地参与评教。
3.未评教学生成绩会延迟登录,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将不能及时查阅个人成绩。
4.评教分数范围为0-100分,没有最高分和最低分限制。
5.学生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生代评是对教师和自己不负责任,属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无误,对该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6.各院(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每位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向教务处举报,经核实无误后,学生评教成绩无效,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7.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401室)反映,联系电话3040213。
8.有异常情况可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3040213,3040543。
附:学生网上评教程序
河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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