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
推荐办法(试行)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4年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校发字[2024]108号)《河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成立辅导员职称评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处处长和校团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和校团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科长组成,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与解释、报名、收集材料、审核材料、积分、上报材料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实验楼A110办公室。
2.成立辅导员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组长由学生处处长兼任,成员为学工系统中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兼顾参评人员所在学科情况。
二、前期准备
1.个人申报和资格审查。参评教师向辅导员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原件、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含检索、收录证明),辅导员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复审。
2.积分量化和材料审核。学校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河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试行)》(见附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业绩进行量化积分,积分总计600分:工作业绩积分(350分)、育人实效积分(60分)、教学科研业绩积分(190分)。参评教师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要求填写,并将《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明细表》纸质版和个人业绩材料(明细表中填写的全部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个人科研业绩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到辅导员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辅导员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将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参评人员签字确认。
3.业绩展示。积分量化工作结束后,将对参评人员的所有材料面向全体辅导员进行展示。
三、评审推荐与结果公示
1.召开辅导员职称评议推荐会议。积分量化工作结束后,辅导员职称评议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推荐会议,有关人员要向评议推荐小组汇报参评人员的情况,推荐小组成员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查验,之后推荐小组成员对参评人员按照百分制评分,参评人员的评审得分=所有评议人员总得分÷评议人员人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果出现有得分相同的情况,将由评议小组对得分相同的材料进行复评,复评得分不影响其他参评人员的得分和排名。
2.确定最终评审得分。根据《河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评审积分=量化积分(600分)/6x60%+评委评审(100分)x40%,辅导员职称评议小组确定评审分数后,辅导员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根据专家评审后的反馈意见对参评人员的《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明细表》进行修正并将最终评审积分和排名情况上报辅导员职称评议小组专家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全体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推荐结果公示。评审推荐结果将在学生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示3个工作日。
四、推荐结果上报
公示期结束后,辅导员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试行)》
2.《辅导员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辅导员职称评议推荐小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