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与受理工作
2025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全面启动,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政策内容,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全面开通学生资助服务热线,宣传推广国家开发银行咨询电话95593、省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371-55078999、我校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5537360769。规范电话用语,热情受理来电,正确解答相关资助政策,避免出现网络舆情。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及时化解舆情风险。
二、规范信息录入及审核
各学院、书院要摸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9月4日前(含当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提交“2025-2026学年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贷款合同到期日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3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4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5年9月20日,以此类推,最长期限不超过2047年9月20日。
10月15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须在贷款系统中提交本院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汇总表,在提交之前,要认真审核学生基本信息,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家庭住址要写到门牌号。系统内要填写学生手机号、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能填写固定电话,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防止信息泄露,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三、严格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2日至10日,各学院、书院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套打借款合同,打印完后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本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借款合同和承诺书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贷款发放
11月中下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贷款系统将自动划扣学费、住宿费到高校指定账户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要高度重视贷款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国家贷款政策。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建设教育强国、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贷尽贷。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一种,不能重复获得两种贷款,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准退贷。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040769 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8日
(初审/李培善 复审/杨永生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