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巩固良好文明学习生活氛围,培养学生持久的安全意识、浓厚的学习风气、互助的团队精神、良好的卫生习惯、严谨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创建“安全、和谐、文明、优美”的学生宿舍文化。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宿舍中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特色宿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国际教育学院(苏梅国际学院)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三、参与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安全秩序管理:宿舍符合《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生活规范》中对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宿舍成员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并积极防范;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历次宿舍安全工作检查中无安全隐患;防盗意识强。
(二)精神风貌: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生活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或主动开展宿舍区公益劳动。
(三)内务卫生:宿舍符合《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生活规范》中对于生活行为规范的要求,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异味;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在各级卫生检查中成绩良好。
(四)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宿舍生活秩序。
(五)无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对存有: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在宿舍内豢养宠物、宿舍内经商等违纪现象,或受过通报批评,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的,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五、特色宿舍条件
在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宿舍实际情况,评选出学习型宿舍、科创型宿舍、温馨型宿舍、才艺活力型宿舍、党员模范型宿舍。
(一)学习型宿舍:热爱所学专业,宿舍成员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互帮互学,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全宿舍无挂科现象,多人多次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如有宿舍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奖项,可直接设定名额,多位成员同时获奖时也只享受一个名额。
(二)科创型宿舍:宿舍成员重视并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类活动,拥有优秀的宿舍科研创新氛围;如有宿舍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创新类竞赛奖项,可直接设定名额,多位成员同时获奖时也只享受一个名额。
(三)温馨型宿舍:宿舍内部整体干净卫生、舒适整洁,装饰高雅温馨、美观大方,布置合理有序、特色鲜明。
(四)才艺活力型宿舍:宿舍成员具有或积极培养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且表现突出;或者宿舍成员具有良好的运动习惯,积极参加体育类活动,体育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并在各级各类运动会等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党员模范型宿舍:宿舍每名成员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至少有一名预备党员。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如“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实践能力。
六、评选办法
(一)组织检查。3月28日前,各学院、书院成立“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各学院、书院“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自3月31日—4月25日,对所属宿舍进行创建评选,每周一次,共四次。
(二)学院、书院评选。4月28日—4月30日,各学院、书院“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根据创建评选记录,组织评选,预评选出“特色宿舍”,评选出的宿舍总数见附表,具体类型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做统一要求。
(三)学校复评。对各学院、书院评选出的“特色宿舍”,学校将于5月6日—5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合格后授予相应“特色宿舍”荣誉称号。对于在复评中不达标的学生宿舍,按照《关于开展学生宿舍检查周报告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进行通报。
(四)学院、书院申报。每个学院、书院在通过复评的“特色宿舍”中报送一个宿舍,参加校“十佳特色宿舍”评选。(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不得申报才艺活力型宿舍)
(五)总结表彰。各学院、书院对通过复评的“特色宿舍”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学校对“十佳特色宿舍”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七、奖励办法
(一)“特色宿舍”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学生个人参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奖助学金等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展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评选出的“特色宿舍”开展事迹宣传活动。
八、相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书院要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3月28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进行宣传发动,做好创建前期宣传工作。
(二)评选组织
1.成立校“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及相关学院学生工作负责同志等组成,由学生处处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科。
2.各学院、书院成立“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成员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会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具体指导开展“特色宿舍”的创建活动。
(三)材料报送
1.3月28日前报送“特色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名单。
2.4月30日前报送《河南科技学院“特色宿舍”创建推荐表》、《“特色宿舍”创建申报表》。
3.5月9日前报送《“十佳特色宿舍”创建申报表》《“特色宿舍”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4.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苏梅国际学院)团委(博闻楼50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jyxytw#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九、研究生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可参照本通知内容执行。
学生处 国际教育学院(苏梅国际学院)
2025年3月19日
(初审
/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