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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6日 08:4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4]20号),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学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学识水平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要求材料规范整洁。

二、工作内容

(一)高中档案

整理范围为新生档案的全部材料,包括:入学时的原始档案,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体检表,新生资格复查表。

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领取时带班级毕业生名单进行核对,对无档或有档不在读的学生要注明学籍变动情况。休、退学学生以及参军入伍的学生档案留在学生处。对于无高中档案的要查明原因。

(二)大学期间形成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是大学生档案内非常重要的材料,一定认真填写。各学院到A105办公室签字领取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档案袋封条。

办理程序如下:组织学生按要求(填表说明)填写——学院填写意见(盖学院行政公章)、负责老师签名——贴照片处盖学院行政公章(骑缝加印)——以学院为单位到到校办盖章(学生处负责预约协调各学院盖章时间)。

补充说明:(1)毕业生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签名时一律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字迹要清楚。

(2)封面的“学校、院系、专业”要填写全称;“层次”填写专科、本科(专升本按本科填写);学制根据层次情况如实填写。日期填写实际填表的当天日期。

(3)“自我鉴定”要全面、客观、准确,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作鉴定,杜绝抄袭,避免雷同;日期与封面日期保持一致。

(4)“院系意见”由各学院老师填写“情况属实”,负责人签章,再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日期较本人签名的日期推迟5天即可。

(5)“学校意见”不用填写,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5月30日。

2.组织材料:党员组织材料(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办理)团员组织材料(按照校团委要求办理)。

3.在校期间奖惩材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表、学籍卡等学籍材料(按教务处要求办理);

5.学籍变动材料,如休学、留学、转学、转专业等;

6.国家助学贷款信用确认书;

7.服役材料: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相关材料;

8.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装入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体检表;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三、工作时间及要求

1.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完成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填写档案袋封皮,进行标识(姓名、专业、班级及所装材料内容等),核对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用学院行政公章进行密封,移交就业指导中心A302室。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学院在装档之前要将档案材料认真核查、校对,杜绝错装和漏装现象。

学生处

2024年5月6日

(初审/秦俊科 复审/冯岩终审/冀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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