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评选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7号)文件要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7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认真组织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的产生,实行申报制,申报的班级要提供事迹材料和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
2、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要在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评选结果;
3、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学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由学校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认真汇总名单,杜绝出现错字、别字、同音字等问题,班级要用标准名称;
3、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29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生处A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hist.edu.cn。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4年3月15日
( 初审/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