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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4年03月13日 09:39  点击:[]

各学院:

为了高质量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工作,现将助学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酬金)发放表,所填银行帐号必须是农行帐号,姓名与帐号信息要准确无误,本人姓名与银行卡号与持卡人要一致,要避免因填错卡号信息或银行卡长期不用导致被锁定等情况发生,受助本人如没有农行卡号需打入父母帐号的,需本写出委托书,要本人签名和按手印。

2.国家助学金酬金发放表签名时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进行签字确认,严禁出现涂改、字迹潦草无法辨认、出框出格、代签等现象发生。

3.所有受助学生必须以省资助系统中录入为准,必须与2023年度下半年度受助名单保持一致,不得私自更换。如有学生退学、休学、死亡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先与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提交学生调整说明,经学校同意之后,再对本学院的酬金发放表进行上报。

4.国家助学金酬金发放表在填写学生姓名时,电子版学生姓名的字与字之间及卡号之间不准有空格。

5.国家助学金(春季)资助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为2150元,二等助学金为1650元,三等助学金为1150元,各学院务必准确核对各等级受助人数及金额,严禁调整。

6.国家助学金酬金发放表要统一加盖院系行政章。

请各院系自行下载附件中一表格,审核填写完毕后请于3月20日下午17:00之前纸质版送至实验楼A段105室,电子版发送至2985333871@qq.com

联系电话:0373—3040769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2023-2024国家助学金酬金发放表

附件2:河南科技学院2023-2024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13日

( 初审/李培善 复审/杨永生 终审/冀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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