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决定对在2022—2023学年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7号)和《河南科技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字[2017]188号)文件要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应届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根据校发字[2017]187号和校发字[2017]188号文件要求,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认真组织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的产生,实行申报制,申报的班级要提供事迹材料和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
2、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要在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推选出预选人名单。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个人需填写《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
3、学院通过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预选名单,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
4、学生处对各院上报的结果进一步审核,把审核结果在全校进一步公示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认真汇总预选名单,杜绝出现错字、别字、同音字等问题,班级要用标准名称。
3、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学生处A101办公室秦俊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19321516@qq.com。
附件:
1、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2、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3年3月8日
(初审/秦俊科 复审/郭超杰 终审/翟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