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营造“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的学生工作氛围,积极探索新时代学生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管理育人本领,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团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安排和组织实施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分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两个部分。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数字化评比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模块考核(100分)。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按照《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修订)》(校发字[2020]35号),结合各学院平时工作情况和报送材料进行评分。占总考核成绩的60%。(注:心理健康教育、资助工作以前期单独考核结果为准,直接计入,本次不再报送材料)
第二阶段:《学生手册》测试(100分)。以2022级学生《学生手册》测试结果为依据。测试范围为2022级全体在校学生,测试形式为线上考试。测试结果(平均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10%。
第三阶段:工作展示(100分)。各学院对2022年整体学生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各学院工作总结汇总并装订成册,供内部交流学习。届时评委将根据工作总结,对各学院学生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占总考核成绩的30%。
四、考核结果
根据三个阶段考核结果合计总分,确定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共青团工作考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请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5:00前,将202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西校区实验楼A段101办公室(秦俊科老师),前期已经上报过的学院不用重复上报;共青团工作考核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西区实验楼A段206办公室(杨运华老师)。
2、各学院请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5:00前,将“模块考核”中指标及加分项目支撑材料等报送至西校区实验楼A段110办公室(张华永老师)。
3、第三阶段工作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校团委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