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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2022年04月20日 16:08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新乡市《关于评选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通知》(新宣通〔202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校学生,2021级新生及往年荣获过“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予参评。

二、评选名额

根据新乡市分配至我校“新乡市优秀大学生”名额数量,结合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10%(含10%),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认真落实新乡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投身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2.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参评学生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身边榜样引领作用,使广大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严格把关,按时报送。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公示后,填写《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表中所涉及的文字材料,辅导员老师要认真把关、审核。于4月28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A101房间秦俊科老师(304036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019321516#qq.com(#改@)。

     

附件:1. 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名额分配表

     2. 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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