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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工程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18:16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我校“资助育人”长效机制,使学生实现“三不愁”。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服务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精准扶困”。在原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以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为载体,在我校开展“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工程,重在加强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亟需资助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形式

1、春节送车票

2、端午送粽子

3、中秋送月饼

4、寒冬送温暖

三、资助时间

1、春节送车票(春节开学后两周内)

2、端午送粽子(端午节前两周)

3、中秋送月饼(中秋节前两周)

4、寒冬送温暖(每年11月20日前)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学院核实学生诉求,严格对照条件进行审批,做到精准资助。

3、学校审批。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结合学生困难实际,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自行购买。学院自行购买,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按需资助。并按照学校财务报账规定使用公务卡购物,开具正规发票。

5、单独发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单独发放到贫困生手中。

6、履行手续。工作开展结束后,把购物发票、《实物发放登记表》送学生资助中心报备,并到财务处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五、工作要求

1、为保护学生隐私和尊严,购买实物的,不建议统一类别、品牌、款型、花色等。

2、不举行集中发放仪式,不给困难学生“贴标签”。

3、受资助学生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审批表》、《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实物发放登记表》和《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登记表》。

4、学生处依据发票金额,按一定比例给各学院拨发资助育人经费。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审批表

2、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实物发放登记表

3、河南科技学院“情暖科院”资助育人登记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辅导员“一讲四促”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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