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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论坛的通知

2018年11月02日 17:27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的活动通知》(教办思政[2018]670号)精神,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论坛。

一、活动目的

探讨我校如何更好的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凝练学校特色的“124+N”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打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活动时间

11月7日-11月15日

三、活动内容安排

1.11月7日—12日,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案例征集与评选;

2.11月7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存在问题的研讨活动;

3.11月9日, 到河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参观交流。

四、活动要求

(一)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案例征集与评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学生心理状况,选择代表性的心理问题整理提交1—2份案例报告;梳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总结材料,在全校学工队伍中开展交流研讨。

1.案例选材范围

2013年以来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案例

2.案例格式

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三人称,字数3000字左右,为保护学生隐私,姓名应隐去。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5方面:(1)案例概述;(2)案例分析;(3)干预措施;(4)干预效果;(5)经验教训和启示。

3.案例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项目要紧紧围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任务和要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主题明确、措施具体、分析深刻,紧密结合高校辅导员工作特点,并在辅导员工作实践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2)内容翔实。案例项目应当是辅导员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应当是日常实际工作的积累,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3)典型突出。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意义,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注重教育者自身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困惑、理解和思考,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材料规范。各学院提交的心理案例与总结材料要语言平实、排版清晰、整洁有序,封面上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9日前提交心理中心,请保留原稿。(详细见附件:心理案例与总结材料格式说明)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与外出交流

研讨与交流内容:

1.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2.心理危机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困惑,解决的建议及措施等;

3.对我校下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

联系人:王永铎 联系电话:3040125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8年11月2日

附件:

心理案例与总结材料格式说明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八)扫描件:装订时统一A4纸,内容达到一定清晰度,

扫描件一般不超过2M。若有彩图,扫描件一般不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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