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我校师生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校党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院党字﹝2018﹞34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征文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两个一百年’”
二、征文内容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视角和方位,可以谈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以及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认识和体会;可以撰写对正确审视自我,坚定理想信念,从历史和长远的视野,展望2035年和2050年的自己的感受与创想;可以撰写充分认识自身在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历程中的使命和担当,致力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从而立鸿鹄志、做奋斗者的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等。
三、征文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征文要求
1、文章作品要根据征文主题选定角度,题目自拟,文章体裁不限,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感悟体会、评论等均可,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
2、文章作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观点正确、论述清晰、行文规范,具有一定启示和价值。要注重创新性、思想性和可读性,要求联系实际,把体会与感悟同自身经历和实践结合起来。
3、文章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未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过,不能一稿多投,严禁抄袭。
4、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在校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学院需报送征文作品不低于70篇,在校生人数在1000-1500人的学院需报送征文作品不低于50篇,在校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需报送征文作品不低于40篇。
五、投稿方式
1、征文采用电子投稿方式,联系电话:3693508,3693015。
2、来稿邮件主题请标明“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征文字样;文章标题要求小二号黑体,正文要求小三号仿宋体、1.5倍行间距。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姓名、院系和联系电话。
3、投稿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
六、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党委学工部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若干名,由校党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获奖文章将在学校校报、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刊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发表、参与评选。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