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对象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基层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学校专职从事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使思想政治工作活起来,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4.热爱辅导员工作,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不少于2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
5.已经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投身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探索,连续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年(含)以上。积极参与国家以及省级组织的心理类培训,踊跃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能够形成示范效应,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熟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政策,钻研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技巧,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各类心理困惑,且咨询过程规范,咨询效果良好,受到师生的肯定和好评。
4.善于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5.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创建标准》,申报人员所在学校至少达到创建标准中的任何3项核心指标。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名额
(一)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校每个奖项推荐2名候选人。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由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牵头组织评选。各基层党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于11月13日上午12:00时前报送党委学工部110办公室。
(三)“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学工部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组织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相关推荐材料请于11月13日上午12:00时前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每个奖项的候选人经党委研究后上报省高校工委。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2份,学校人事处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相关获奖、论文、课题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学生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