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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

2026年08月31日 10:25 张华永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暑假期间,广西、湖北、甘肃、河北、辽宁、吉林、重庆、西藏等地区持续遭受强降雨、大风极端天气、泥石流,引发山体滑坡、水库险情等洪涝地质灾害,对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保障我校受灾家庭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将开展专项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对于家庭受到灾害、造成经济突发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救助,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受洪涝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导致生活学习出现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救助流程

1.学生申请。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办法》(校发字[2023]47号)要求,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需填写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要体现学生姓名、家庭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材料要客观真实。

2.学院、书院审核。各院学生资助负责人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学校审批。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提交的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学生家庭受灾严重程度及时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对我校灾区学生进行认真排查,切实掌握受灾地区学生的财产损失情况。

2.要落实好工作责任,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对排查出的因灾导致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认真做好临时困难的救助和报送工作。

3.各院于9月20日17:00前,将纸质版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学生服务大厅(实验楼A段105室)。

联系电话:0373-3040769

附: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1日

初审/李培善  复审/杨永生 终审/郭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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