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135号)的有关通知,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我校2027届全日制在校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 (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注意: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于已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可申请。
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发放方法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高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原因。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 至9月10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进行补充申领,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领发放流程
(一)集中申领发放
1.网上申请 (7月15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人要开设有本人的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1)按照《通知》要求,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有社保卡银行账户的,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无需修改(禁止填写支付宝账号或其他形式的收款信息)。
(2)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社保卡,没有河南社保卡的无法申报,有外省社保卡不影响申领河南社保卡。
(3)办理社保卡银行卡有时间周期,请需要的学生抓紧时间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4)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收缴材料并审核的情况!
2.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截图;
(2)困难资质材料,比如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助贷系统截图(截图中需清楚的显示贷款人姓名、贷款年份、合同编号);低保证或最新低保金领取待遇凭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材料。
(3)证明家庭父子、母子等存在抚养关系的直系家庭亲属关系户籍材料,比如户口本首页(显示户主),个人本页(显示家庭)。
注意:若只是家庭父母(或赡养人)残疾但不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不符合申报条件。
3.学院初审(7月15日-8月5日)
申报人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汇总,由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给出初审结果。申报人应交的纸质材料有:
(1)系统比对已获得的: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
(2)系统比对未获得的:提供人工审核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各学院在材料收取过程中重点核查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汇总审核通过的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后于8月8日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302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申报人逾期未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
4.学校审核(7月20日-8月10日)
根据系统上传材料、各学院汇总的纸质材料,在系统中作出学校初审的最终结果,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报送至新乡市人社部门。
5.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由财政部门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高校初审截止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 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7月19日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强化跟踪指导,帮助其顺利申请,避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漏报和迟报,确保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及时报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汇总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诚实守信、准确申报。申报人务必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如有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温馨提示:为方便毕业生便捷申领补贴,有问题首先查看《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操作手册》(附件4)和《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解答》(附件3),如果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再咨询各地市人社部门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电话(附件1)和校内咨询电话0373-3040390。
学生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7月17日
(撰稿/曾小果 初审/张华永 复审/李月涛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