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处关于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院学字[2009]8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比例
按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7%,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3%,具体名额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评选层序
1、在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推选出候选人名单。
2、学院通过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
3、学生处对各院上报的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五、表彰与奖励
1、获得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予以表彰。获得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予以表彰。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2、省教育厅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载体,集中宣传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学校利用校报,校园网等载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
2、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于2014年3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
3、所需表格各学院按照要求和标准自行印制。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2014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