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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选择、我热爱、我努力”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2年12月05日 08:26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生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明确专业要求,清晰专业定位,激发学习热情,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我选择、我热爱、我努力”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时间:20121126日—20121219日。

决赛时间:20121220日晚700

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2级本专科学生。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本次演讲比赛活动由学生处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演讲比赛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将活动作为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的过程,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演讲选手要紧紧围绕主题进行,观点正确,感染力强,影响面广。题目自定,时间不超过6分钟。参赛选手普通话标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着装大方,比赛采取站立脱稿方式进行。

3.各学院要在预赛基础上,于1217日下午500前推荐1名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外国语学院。主办及承办单位将根据抽签情况组织选手进行决赛。

                                          学生处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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