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生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明确专业要求,清晰专业定位,激发学习热情,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我选择、我热爱、我努力”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时间: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19日。
决赛时间:2012年12月20日晚7:00。
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2级本专科学生。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本次演讲比赛活动由学生处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演讲比赛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将活动作为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的过程,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演讲选手要紧紧围绕主题进行,观点正确,感染力强,影响面广。题目自定,时间不超过6分钟。参赛选手普通话标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着装大方,比赛采取站立脱稿方式进行。
3.各学院要在预赛基础上,于12月17日下午5:00前推荐1名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外国语学院。主办及承办单位将根据抽签情况组织选手进行决赛。
学生处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