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4〕20号),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学院要本着服务学生、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档案整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准确、真实、不出纰漏地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二、档案材料
(一)入学材料
一般应包括前置学历学生档案材料、高考档案、新生入学登记表、新生入学体检表等。
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领取时带班级毕业生名单进行核对,对无档或有档不在读的学生要注明学籍变动情况。休、退学学生以及参军入伍的学生档案留在学生处。
(二)大学期间形成的材料
1.毕业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2.组织材料:党员组织材料(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办理)团员组织材料(按照校团委要求办理);
3.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等;
4.学籍材料: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籍卡等材料(按教务处要求办理);
5.处理、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形成的各类处理、处分材料;
6.服兵役材料: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相关材料;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
三、工作时间及要求
1.在6月20日前,各学院(书院)必须完成所有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2.各学院(书院)全部整理好学生档案后,填写档案袋封皮,进行标识(姓名、专业、班级及所装材料内容等),核对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用学院行政公章进行密封,填写《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情况一览表》,及时转递到实验楼A段302室。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学院在装档之前要将档案材料认真核查、校对,杜绝错装和漏装现象。
附件 :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情况一览表
学生处
2026年5月6日
(撰稿/秦俊科 初审/张华永 复审/冯岩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