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
二、认定比例
参照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或获得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认定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院(书院)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
(一)认定程序
1.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书院)公示不少于3天,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
2.学校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正式红头文件,并将文件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报送的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核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认定结果,各学院(书院)将认定结果《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档案。
4.已认定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认定结果。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书院)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5点前,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参照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参照附件3,一式一份)的纸质版材料至学生中心A105房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学院(书院)实际,制定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做好档案完善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扩大宣传影响。各学院(书院)可在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展示,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认定毕业生的经历和特长进行宣传,发挥带动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各学院(书院)要对认定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重点推介,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等方式,帮助其顺利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同时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校友导向作用。
4.强化责任监督。各学院(书院)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学校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认定表
附件3:某某学院认定名单
学生处
2026年4月16日
(撰写/邢晓辉 初审/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