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银发〔2025〕245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2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学校声誉,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将对我校2025年以前的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学生开展还款催缴和2026年9月即将到期的学生进行提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助政策和诚信知识宣传
各学院、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资助“两节课”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还款要求及诚信还款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增强按时还款意识,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贷款逾期对学生个人征信记录以及生活等方面造成影响。国家规定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国家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且借款学生于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金额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二、加强助学贷款的还款催缴和提醒工作
1.做好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学生的催缴工作
截至2026年3月,我校贷款逾期学生共123人,影响到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信誉。为督促贷款逾期学生尽快还款,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请各学院、书院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种方式,与贷款逾期学生逐个联系,向贷款逾期学生讲清贷款政策以及逾期不还贷款的后果,如不按时还款,影响今后的房贷、车贷、信用卡申请等金融业务,可能面临法律诉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等,督促学生及时还清到期贷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对于多种途径仍联系未果的学生,做好工作记录;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恶意不还款的学生要做好登记,向其警示因逾期造成的不良后果。此外,留存好相关催收告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告知日期、催收方式等信息,现场催收照片、语音通话、QQ微信截图等记录,避免将来与学生产生纠纷。
2.做好助学贷款即将到期学生的提醒工作
2026年9月,我校将有1137名学生的校园地助学贷款即将到期,其中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可申请展期,请各学院、书院提前提醒学生按时还贷或及时办理展期。诚信是每名学生的宝贵财富,按时还款是贷款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及时提醒国家助学贷款即将到期的学生按时还款。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学生还款催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催收工作取得实效。
2.与逾期学生联系时,要注意沟通方式,语言要和气,耐心解答学生疑问,使学生能积极配合还款。
3.学生贷款逾期率将与各院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资金的分配工作挂钩,分配时将按逾期率比例进行核减。
4.各学院、书院要把2026年9月贷款即将到期学生的提醒情况、2025年以前贷款逾期学生的还款催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和无力偿还贷款本金的学生要说明具体原因。电子稿分别于4月30日前发至2485105115#qq.com(发送时#改为@);纸质稿加盖本院行政章送至实验楼A105室,纸质版与电子版上交时间相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373-3040769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撰稿/李培善 初审/张华永 复审/杨永生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