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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

二、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并提出相应对策、意见和建议;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考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辅导员的选拔、培训、管理、指导、考核;支持校团委和学生会开展工作。

五、指导、组织、督促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作例会。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及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申诉、来访来信处理等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八、协助武装部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制定全校学生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并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校规校纪和安全教育。

四、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生、特困生的评定和扶助救济工作。

七、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申诉、来访来信处理等工作,维护学生利益。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全校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4.指导学生工作队伍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5.指导、督促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考核、考查工作。

6.协助组织部和各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7.组织召开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作例会。

8.协助武装部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

9.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章行政。

3.负责制定学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协助做好学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5.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

7.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8.做好学生各类奖惩工作,指导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等的发放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岗位职责

1.按要求具体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时事政策学习计划的实施工作。

2.加强与校团委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团委的联系,经常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3.负责辅导员培训,组织学生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提高辅导员业务水平。

4.组织辅导员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协助部(处)长做好分管工作,部(处)长不在学校时,代理部(处)长主持日常工作。

思想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负责学生校风校纪教育、日常行为和基础文明的督导检查。

4.负责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的组织、协调和学生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

5.负责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布置、检查、落实工作。

6.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搞好学风建设。

7.负责全校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相关学生预警机制。

8.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9.协助武装部做好大学生军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集体等评定评选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奖励、处分等材料的起草和归档工作。

3.负责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证与校徽的发放、收缴、补办及管理。

5.负责学生基本情况的管理、统计及上报。

6.负责学生工作(部)处会务安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负责与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日常业务联系。

3.负责指导各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档案;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及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的维护工作。

4.负责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工作。

5.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6.负责社会和企业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7.负责指导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工作。

8.指导、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各学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中心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

3.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普查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4.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5.指导各院(系)落实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6.负责组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学生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培训。

7.承担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